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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2022-03-0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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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受伤期间,误工费要怎么赔偿?工地工人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工地工人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是工伤,误工费只是赔偿项目之一。其他补偿项目,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等,主要程序还涉及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

工地受伤误工费

  二、工作时在工地受伤误工费该谁出?

  如果确认是工伤,误工费就应该由建筑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在工地受伤了,怎么算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 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们处理的为例,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 相关福利”来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如果底薪高的话,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但总的来说,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

  在出现了工伤之后,是可以进行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地工人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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