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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2021-01-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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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单位上班,一般单位会为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说,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用处是比较大的,比如说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购买房子,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用来租房子等等,那么,住房公积金销户以后可不可以全部取出来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可以全部取出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二、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一般来说,单位会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单位须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及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

  3、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转账支票,《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4、汇缴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5、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的相关内容,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全部取出来,需要满足全部取出来的条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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