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今天找法网小编就来说说怎么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
一、怎么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
1、首先要到老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还有一些费用的产生,这些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
二、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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