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罪犯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那么死刑缓刑的定义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死刑缓刑的定义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员,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二、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三、死缓怎么处理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以上就是死刑缓刑的定义是什么的介绍。死缓并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罚制度,而是属于死刑的一种情况。一般会根据罪犯在死缓期间的表现对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可能是减刑也可能是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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