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一)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一)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条件,与其他人举办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二)一方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或多方供资金合作开发土地。
(三)以土地使用权抵债。
(四)企业被收购、兼并,土地使用权转给新的权利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和转让方式,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