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会议,主要是对南京公积金一些政策的变动。那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2018年南京公积金新政策。
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2018)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各处室、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保障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调整为40平方米。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实际人口计算,每个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家庭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自2018年 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它规定不变。
关于公积金,你需要了解的:
今年的3月23日,南京五部门联合发文重申,维护买房人公积金贷款权益。
文件着重提出:
1、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按揭协议,方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按揭协议的,视为违规,将予以查处,并记录在案。
2、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3、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凡拒绝或变相拒绝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
以上就是2018年南京公积金新政策。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的话,正常排队一个月都能下款。如果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贷的话,有的银行参照商业贷款时间。总体上来说,新政发布后,公积金贷款下款时间还是缩短了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