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在没有带身份证的时候继续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的,临时身份证不同身份证的有效期,有效期是非常短的。那么,临时身份证明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申领人本人在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在派出所或到后旗公安局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和领证。
1、首先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注意:这里的派出所是指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地)的派出所。
2、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照片尺寸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交纳临时身份证制作工本费用10元。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3、随后公安机关会将审核后的居民个人信息报送到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始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
4、临时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公安派出所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5、在拿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时,申领人需要将临时身份证交还给公安机关。
6、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有效期内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用于出行购票或者办理护照等日常行为。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请问本人是东川人,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谢谢回复!
律师回复:
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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