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这日常生活中对定金了解有多少,直到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吗?知道什么是定金罚则吗?定金罚则又在什么时候可以适用呢?那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是: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定金指确保合同的履做法目的,由合同当事人给付给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我国《保证法》的第89条的限定,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一般就会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制度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就是借助定金罚则而设置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担保手段。但同时在合同中又约定违约金的,若是出现了违约情况,此时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是择一而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是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