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合资企业股权变更具体的流程

2019-03-29 09: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合资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那么,合资企业股权变更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权变更原因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的种类包括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合资企业股权变更具体的流程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第二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1997年5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发布):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合资企业股权变更具体的流程

  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 )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股权转让之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第二十条 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因此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企业投资者在相关协议生效后享有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此即包括其向公司委派的董事。

  股权转让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决定,不需要在董事会一致通过。

  二、公司股权变更原因有哪些

  在一个企业运营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加良好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变更,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成立,都不会只有一个人入股,所有如果中间有股东有其他的考虑,可能就会实行股权转让。

  当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从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去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其次如果股东觉得企业运营的不好,想要减少自己的亏损,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不过这时候转让的价格肯定就要低于入股的价格。

  无论是哪一个原因,股权转让都牵扯了很多方面的利益,将各方面的利益进行良好的协调,是股权转让能够良好实行的重要前提。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去多方面的去了解股权转让的形式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去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三、公司股权转让的种类包括哪些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合伙人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民法典 9999人浏览
合伙人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合伙人股权怎么转让
合伙人股权 9999人浏览
合伙人股权怎么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 9999人浏览
个人独资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