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为一些现实的原因而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此时需要公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但同时还要注意,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就一定能够获得贷款。那么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三、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贷款的相关信息,在贷款时候,要记得还款日期记得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