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签订民事调解书之后就盖棺定论的,只要符合撤销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撤销,那么撤销民事调解书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撤销民事调解书的条件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作为一种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如想撤销,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应当再审。
2、你可以写好申诉书,连同调解书一起交到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或者法院主管领导那里,经过他们核实查证后,确定再审日期。
在调解成功了之后,双方会签订调解书,一旦在调解书上面签字后它就能够生效了。但是有些人签订了调解书后才发现其实对方在调解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诚意,并不是按照自己的内容履行要撤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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