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虽然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但是有些企业是不能够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企业不允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建立健全帐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达到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标准的,可申请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
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 万元以下的,税率 18%; 3 万元至 10 万元的,税率为 27%; 10 万元以上的,税率为 33%。自2008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25%。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
( 1 )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12 (或 1/4 ) × 适用税率
( 2 )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 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 以前年度亏损 - 免税所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类型的企业不能核定征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企业不允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