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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

2021-08-3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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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名都很讲究,更何况说公司取名呢,并且工商部门对此也有规定,那么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十四条规定了公司分支机构的命名要求,其中分两种情况进行区分,一种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也就是子公司,一种是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也就是分公司,此时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其实还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分公司的名称要有从属公司的公司名,并且注明分公司所在地地名和分公司所属的行业,以分公司、分店等后缀作为名称的结尾。

子公司的名称应该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也可以用所归属企业名称中的部分名称,并且如果子公司再往下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不可以使用所从属企业的公司名称。

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公司并不是都能被称为总公司,也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十四条,其中规定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子。


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不得超出X公司的经营范X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注册之后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三、设立分公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注册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的相关知识,分公司所在地地名和分公司所属的行业以分公司、分店等后缀作为名称的结尾,子公司的名称应该用独立的企业名称,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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