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经济日益发达,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社会,出国旅游,出国求学成了普遍现象,国际驾照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国际驾照注意事项,也就是成为了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那么,国际驾照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际驾照注意事项
国际驾照使用
国际驾照只是一份有效本国驾照的翻译证明,它本身并不是一本驾照,所以不能单独使用,而是必须和驾驶员所持的有效本国驾照同时使用才有效。真正赋予各签约国境内驾驶汽车资格的是本国驾照,而不是国际驾照。
国际驾照在我国不能使用
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拥有国际驾照,并且持有有效本国驾照的人,可以在英、美、法、日等18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车。但是我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公约》,所以持有国际驾照并不能在我国内地使用。
持有境外驾照,怎样才能在中国境内开车
对于持有境外驾驶证的司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换领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具体的办理流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二、国际驾照相关法律法规
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主要包括
1949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Geneva,19 September 1949)
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Vienna 8 November 1968)(PDF文件)
1949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24条第3款有明确规定:“国际驾照须在驾车人证明了其能力之后,由缔约方的合法权力部门或其分支机构,或得到其授权的协会签发给驾车人”。
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规定:“缔约方承认有效的、由另一个缔约方或其下属机构、或者另一缔约方所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2款),“......并不要求缔约方承认驾车人的居住国/地区之外的国家/地区为其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 7款(b))
根据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41条第2款规定,公约的各缔约方承认:
使用与该国相同语言印制的任何一个国家的驾照,或者,如果不是使用相同语言印制的,可以辅之以一个认证翻译件;
任何一个在语言、格式、机动车分类方式等方面符合道路交通公约第6附加条款中的要求的外国驾照;
任何一个符合第6附加条款中的要求的国际驾照;(注:该附加条款中对国际驾照的要求包括:国际驾驶执照的封面必须有签发国家的名称及该国的明显徽标;有签发部门的签字;有签发部门的章;执照内有该执照持有人所居住的缔约国的名称)
......各缔约方承认以上执照在其领土上驾驶许可中所规定的车型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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