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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

2020-07-1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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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车一族可以说是越来越多,在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不少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而交通事故之后面临的就是赔偿问题。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

  1、农村户口诉讼请求到城镇标准补偿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标准分为农村赔偿标准和城镇赔偿标准两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可见《解释》中对于伤残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区分为城镇跟农村两种标准,赔偿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

  “城镇居民”虽然包含“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但不仅仅局限于“非农业”户口,其内涵比“非农业”户口人员要广得多;而“农村居民”也仅仅是“农业”户口人员中的一部分。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仅仅以户口或户籍为标准,而应以实际居住地为标准。

  2、农村、城镇居民难以区分时遵循就高不就低赔偿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然而,目前城镇化进程加剧,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等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对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区分问题,=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解释》中“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这两个概念本身属于类型概念,并不具有确定性,故在审判中存在较大争议,在城镇务工居住时要及时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以减少纠纷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

  3、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有六类

  据悉,在司法实践中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的人员除包括非农业户口人员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几类:(1)失地的农民;(2)城镇务工的农民;(3)来城镇投靠子女的老年农村居民;(4)在城镇居住自谋职业的农村居民;(5)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大中专及全日制职业学院学生;(6)其他能证明自己的收入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农村村民。可见《解释》相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受害人区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以户籍证明或户口本为准的一刀切的划分标准有较大进步。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标准”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其中,对于农村和城镇居民难以区分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的赔偿标准。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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