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分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责任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分以下两种: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交强险赔偿需要的证件有: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