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
1.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2.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卖方已按约定收到购房款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确保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订合同,规定具备实际履行合同条件的预约合同,视为本合同。
3. 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购房者购房收据或发票是书面的合同形式,这也是合同实际履行的证据。收据或发票中规定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格明确的,应当确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房屋买卖协议书应当具备如下生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找法网提醒您,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