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以下几点: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的生效时间是在判决之后十五日未上诉的即时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出庭,但特殊情况除外。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