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与N在酒吧消费时,发生口角,L将N殴打致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将L在东北老家押解归案。L家境贫寒,无力赔偿N.L家属慕名找到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贾律师进行辩护代理。通过了解案情,了解到双方并无重大仇恨,在检察机关阅卷、复印案卷后,通过法律分析做被告人的工作,从认罪、悔罪态度出发,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争取L被判决适用缓刑。贾律师经与办案人员和L、N多次沟通,灵活运用法律,多次并积极协调受害人及家属,L家属以极其微薄的经济赔偿金得到了N的充分谅解,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最后,成功为被告人做了罪轻辩护,被人民法院从轻处罚,最终办案机关对作为外省人员L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处罚。既维护了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也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律师感言:事在人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律师的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