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常用功能
首页
看知识
找律师
问律师
功能导航
全国分站
学法律
查法规
法律问答
音频说法
视频说法
图文说法
咨询百科
律师案例
律师文章
民法典
找律师聚合
注册登录
律师加盟
侵权投诉
法律声明
快速咨询律师
杨锋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
及时追加第三人使被告免除部分责任
发布时间:2013-01-06
文XX和肖XX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果园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因文XX无力经营,将沿公路畔三亩七分果园转让承包给肖XX经营,果园内共有果树六行,期限13年,承包费27000元,肖XX经营果园四年后,又将该果园转包给第三人张XX,承包期限9年,承包费7550元,第三人在承包期内由于果树腐烂,于2011年私自将果园砍伐,文XX2012年10月29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收回被告承包的三亩七分果园,并赔偿被毁坏的果树。
案例推荐
卢XX与XX煤矿劳动合同纠纷代理词
劳动关系与人事关系有什么区别?
主动替他人还贷可构成无因管理
排除立案困难,帮助劳动者讨回工资
连带保证责任中的时效问题
找法网
> 汕尾律师
> 海丰县律师
> 杨锋律师
> 律师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