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诉讼离婚原告原则上必须到场,但是如果原告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出庭,对于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要按照撤诉处理。


  一、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到场吗

  诉讼离婚原告是必须到场的。但如果原告能够提供正当理由,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不出庭。找法网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等情况下,以按撤诉处理。诉讼离婚必须本人到场,至少一次到场,其他的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场但需要本人出具一份说明离婚态度的书面说明。

  二、诉讼离婚要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三、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反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能反诉。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