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一个电话咨询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个事,我老婆在没有经过我同意自己去医院做了流产,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这种行为可以吗?我现在非常生气,我觉得她私自堕胎是侵权行为,我要起诉她”

……(有点无语)

答:可以。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

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

子,如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夫妻共有生育权,这一权利是针对社会而言的,即夫妻共同对抗第三人,用以排除外界妨碍与侵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