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后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手续,因为目前准生证已经被废止,在生育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即可。准生证被废止的时间是自2016年开始,目前推行“三孩政策”。

一、

离婚后怎么办准生证

  现今大部分地方已经不用准生证,而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离婚后准生证的办理知识可参考第二胎准生证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证》。

  2.申办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等。

  3.具体流程为:

  (1)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二、

准生证废止的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2016年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今后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无需审批。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


三、

准生证废除怎么报销生育险

  准生证以前由计生部门出具,目前已改为“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申领生育待遇时需提供此证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