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规〔2023〕4号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 类别和标准对照表(2024年1月1日起)

地 区 类别 月最低工 资标准 (元)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 (元) 南京 市区 一类 2490 24 无锡 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一类 2490 24 徐州 市区(不含铜山区) 二类 2260 22 铜山区、丰县、沛县、睢宁县、 邳州市、 新沂市 三类 2010 20 常州 市区、溧阳市 一类 2490 24 苏州 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 一类 2490 24 南通 市区、启东市 一类 2490 24 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 二类 2260 22连云港 市区(不含赣榆区) 二类 2260 22 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三类 2010 20 淮安 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 二类 2260 22 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 金湖县 三类 2010 20 盐城 市区、东台市 二类 2260 22 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 三类 2010 20 扬州 市区 一类 2490 24 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 二类 2260 22 镇江 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 一类 2490 24 泰州 市区 一类 2490 24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二类 2260 22 宿迁 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