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实施的小汽车摇号政策和目前“一号难求”的现状,车牌的价值也愈来愈凸显,它也成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领域的常客。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车牌可否作为独立财产进行分割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牌系行政机关对于有限道路资源分配的一种行政许可,一般是不具有财产价值的,但在北京等地因小客车限购政策使得车牌具有了经济价值。车牌作为车辆的从物,其价值可计算在车辆整体价值之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案涉车牌不附属于双方享有所有权的车辆,

车牌作为车辆的从物应计算在车辆整体价值内,不宜单独分割,车牌本身单独是否具有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现无法确定,不宜单独分割,法院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