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法律规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强制离婚,但可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具体规则如下:
一、冷静期内反悔的法律后果
协议离婚程序终止
冷静期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单方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终止协议离婚程序。
若反悔方未明确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与另一方共同申领离婚证,仍视为撤回申请,协议离婚失败。
离婚协议未生效
冷静期内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反悔方无需履行协议内容。若双方无法重新协商一致,需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二、另一方能否强制离婚?
协议离婚不可强制
民法典明确离婚需双方自愿,即使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只要另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或冷静期届满后拒绝配合申领离婚证,民政部门不得强制办理离婚登记。
唯一途径:诉讼离婚
若一方坚持离婚且另一方反悔,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家暴、分居满两年等情形),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例外情形:若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法院可不受冷静期限制,直接判决离婚。
三、实务操作建议
协商优先
反悔方可能因情感波动或财产分割分歧暂时拒绝离婚,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或心理咨询化解矛盾。
诉讼策略
若感情确已破裂,需收集证据(如家暴记录、分居证明、财产线索等),证明“感情破裂”以支持离婚诉求。
涉及财产争议或子女抚养权问题,可在诉讼中一并解决,避免协议离婚僵局。
特殊情形处理
家暴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同步提起离婚诉讼,无需等待冷静期。
涉外离婚:需通过涉外诉讼程序解决,不适用协议离婚冷静期规则。
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7条:明确冷静期规则及协议离婚生效条件。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如重婚、家暴、感情破裂等)。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家暴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无需冷静期。
总结
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时,协议离婚程序自动终止,另一方无法强制离婚。若坚持离婚,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建议优先协商,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