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标准。

一、计时收费:
苏锡常宁地区:100元/小时-2500元/小时;
镇扬泰通地区:100元/小时-2000元/小时;
徐淮盐连宿地区:100元/小时-1500元/小时;。

二、定额收费:

(一)办理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见证服务项目按下列标准执行:
苏锡常宁地区:不低于1000元/件;
镇扬泰通地区:不低于500元/件;
徐淮盐连宿地区:不低于200元/件。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见证,代理刑事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的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按下列标准执行:
苏锡常宁地区:不低于3000元/件;
镇扬泰通地区:不低于2000元/件;
徐淮盐连宿地区:不低于1000元/件。

(三)担任国家机关、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应按不低于下列标准执行:
单位:元/年
单位类别------------苏锡常宁------- 通泰扬镇-----------徐淮盐连宿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10000元/年------ 8000元/年---------- 5000元/年

公民个人: --------2000元/年------ 1000元/年----------- 500元/年

小型企事业单位:-- 10000元/年------ 6000元/年---------- 4000元/年

中型企事业单位:-- 15000元/年------ 12000元/年--------- 10000元/年

大型企事业单位:-- 30000元/年------ 20000元/年--------- 15000元/年

集团型企事业单位: 50000元/年 ------40000元/年--------- 30000元/年

---对属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项目,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充分协商,可以免费代理,但仍需

签订委托合同;对涉及法律顾问单位顾问合同之外需要收费的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

托人依据《关于调整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规则(

试行)》,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另行收费事项、收费方法和标准。属于国家政府指导价管理的

收费项目,律师事务所可在不低于按计件收费规定标准的80%的幅度内与委托人确定具体收费

标准;属于协商收费的服务项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按协商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资信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组建公司、公司清算、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有效工作时间和企业资产状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1、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公司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0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服务项目,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不低于5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200000元;

3、企业资信调查、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书按不低于每件5000元;

4、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按不低于每件2000元。

三、比例收费:

(一)涉及财产关系实行风险代理方式的服务项目。协商收费比例不得低于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总额的20%的标准执行;

(二)设立公司企业服务项目。按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额不低于2%且收费总额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公司企业清算服务项目。委托清算的,按公司企业可分配资产总额不低于2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30000元的标准执行;公司股东委托参与清算的,按股东可分得资产总额不低于1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20000元的标准执行;

(四)基本建设服务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

1、总投资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不低于2‰;

2、总投资一亿元至十亿元人民币的部分,不低于1‰;

3、总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不低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