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期限因案件性质(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及刑事诉讼阶段不同而有显著差异,具体期限规定如下:
???? 一、行政拘留期限
1.适用情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不涉及犯罪。
2.最长期限:20日(多个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时)
⚖️ 二、刑事拘留期限(涉嫌犯罪)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后续可能经历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期限逐层叠加。
1. 刑事拘留阶段
一般案件:14日
公安机关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日(3+4=7日)
特殊案件(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最长37日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可延长至30日 + 检察院审查批捕7日 = 37日
⚠️ 注意:拘留期满后,若证据不足或无需逮捕,应立即释放;若批准逮捕,则转入下一阶段。
2. 逮捕后侦查羁押阶段
•基础期限:2个月(自逮捕之日起算)
•可延长情形:
•案情复杂 → 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 1个月(共3个月);
•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等) → 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 2个月(共5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 2个月(共7个月)。
3.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可延长 15日(共1.5个月)。
•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 1个月(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最长期限:1.5个月(审查) + 1个月(补侦) + 1.5个月(审查) + 1个月(补侦) + 1.5个月(审查) = 6.5个月。
4. 审判阶段
•一审普通程序:2个月内宣判,可延长至 3个月;
•特殊案件(可能判死刑等) → 可再延长 3个月(共6个月)。
•检察院补充侦查:审判中可申请补侦,每次 1个月(以2次为限)。
•最长期限:6个月(审理) + 2个月(补侦) = 8个月。
•二审程序:2个月内审结,可延长至 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