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社会上普遍有一种看法认为,律师给犯罪嫌疑人辩护,就是替坏人说话,认为律师是在包庇犯罪嫌疑人。那么,律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是怎样应对的?
办案律师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国
本人承办了这样一个刑事案子,张掖某村一少女称自己被同村刘某强奸,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作案现场,除此之外,公安机关也没有取得刘某实施犯罪的证据,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我们获取了受害少女患有精神疾病的重要信息,而该少女一直对刘某有好感,且曾扬言要嫁给刘某。因此本人向检察机关和法院提交了无罪辩护意见。但因为此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法院和检察机关不肯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受害人家属、亲戚等人多次找到本人又哭又闹。
面对这种情况,本人主动给受害人家属讲明道理,且联系医院给受害女子治病。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判决嫌疑人刘某无罪,同时,受害人家属也没有再提出上诉。所以,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注意调解好各方面的关系,这样才会有利于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