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康慧

嘉宾: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 所律师王建国

本人曾代理过这样一则案件,一个体经营户为扩大规模,对原有的经营铺面进行重建,考虑到工程不大,发包方就将该工程承包给一家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设计修改等原因,双方对工程款数额及付款时间等问题出现争议,经几次协商后都未能达成一致,最终产生矛盾,但此时工程已近完工,施工方已垫付大量工程款。后施工方起诉到法院,法官认为承建单位无资质,不能承建该工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法官倾向于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在法庭主持调解多次未果的情况下,施工方委托我们代理了此案,经过分析案情,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方虽然没有施工资质,但该工程质量是合格的,发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之后,我将这个观点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主办人员不了解该司法解释,开始极力反对此观点,后我们向法院主办人员提交上述司法解释。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对方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双方重新签订了协议。
因此,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在目前我国立法进度加快,现行法律、法规修改频繁,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不断出台,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的情况下,要不断充实和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这样在办理案件时才能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