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2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535元(2010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