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1年,我市参加婚检的人数为20950人;2002年为22985人;2003年则为22589人;2004年,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的人数超过了一万对,可是参加婚检的人数却下降到1085人。数据显示,在2003年10月新婚姻条例出台前,我市未婚青年通过婚检检查出的疾病发生率逐年上升。2001年,通过婚检检出疾病人数为1007人,检出率为4.8%;2002年为1506人,疾病检出率为6.5%;2003年为1773人,疾病检出率为7.8%;2004年为15人,疾病检出率为1.4%;据了解,在检出的疾病中,梅毒、乙肝等传染病检出率最高。 ■记者调查 过半受访者支持婚检    你愿意参加婚检吗?13日下午,记者在博爱医院进行了调查,22人接受调查。   ●性别比例   男性 14 人   女性 8 人   ●年龄分布   25岁以下   5人   25——35岁  15人   35——45岁  2人    1、你是否支持婚前检查?   a、完全支持15人68.2%   b、无所谓,可检可不检4人18.2%   c、不支持3人13.6% 2、你怎样看待婚前检查?   a、很有必要13人59.1%   b、作用不大3人13.6%   c、可有可无4人18.2%   d、没有必要2人9.1% 3、目前多数人选择不婚检,您认为主要出于什么原因?(多选)   a、怕麻烦6人   b、费用太高14人   c、担心暴露个人隐私9人   d、单位已有定期体检2人   e、其他(配偶反对)1人强制婚检于2003年10月1日被取消,当时受到舆论的欢迎。但最近,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大幅上升的现实让人们认识到,取消强制婚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婚检有利于优生优育。近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普及婚检知识宣传万人签名活动,呼吁市民自觉参加婚检。但是,仍有很多年轻人对此不屑一顾。   问题出在哪里?有市民说是费用太高了,婚检程序也不够规范;而医院却认为是市民的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不参加婚检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为什么逃避婚检?    难在成本太高   黄程峰(中山IMC品牌工作室):婚检难,主要难在婚检对个人带来的成本太高,一是经济成本,婚检一次至少需要交纳数百元。接受婚检的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是否能满足,个人认为应该不能超过一天的工资(当地平均日工资)。特别是很多医疗保健机构借婚检变相收费,引起反感;二是婚检不方便,需要支付较高的时间成本。去一次通常是两个人一起,经常需要花去一整天的时间。但现代社会,在正常上班期间,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实在是太少;第三是个人隐私信息成本,一旦实施婚检的机构人员不守职业规范,可能对新人造成巨大损失:个人的隐私被公开、人格受侮辱,家庭矛盾可能就此埋下伏笔,工作、学习与生活也将变得不再平静。    难在认识不足   彭学鸣(市博爱医院保健科副主任医师):经济负担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对大多数人来说,结婚也就一辈子一次,数百元算不上是什么“沉重的负担”,主要还是人们的观念问题,对婚检的认识不足。有的年轻人认为,自己身体一向健康,没有必要做婚前检查。不去婚检的人当中,也有一部分人明知道自己有问题、或怀疑自己有问题而不敢去婚检,怕影响结婚。还有的是嫌麻烦,认为单位里定期体检,婚检过程繁琐,能省就省了。   其实,婚检不同于体检,很多人混淆了婚检与体检的概念。而且正常体检根本无法替代婚检,因为婚检比较专业,而一般体检绝不可能顾及到一些特殊需求。婚检主要是针对影响生育的疾病,以及一些指定的传染病的检查。检查以后,还会给新人一些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婚检的目的主要是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和对方的身体状况有一个基本了解,为了下一代的健康。从遗传学的角度看,婚检是防止新生儿先天缺陷的第一道屏障。 难在缺乏勇气   朱妙兰(中山中大手袋厂行政助理):对于婚检的认识不足并非主要原因,应该承认,部分新人对婚检认识,确实存在“盲区”。但大部分新人特别是城市居民,对于某些疾病可能给家庭幸福,特别是对生育下一代造成的危害还是相当清楚的。问题是出在维护彼此间的感情信任方面,认为婚姻应该有起码的信任,有人觉得双方恋爱都好几年了,感情也非常好,因而不想让婚检破坏彼此的信任。   如果婚检没查出什么问题,自然皆大欢喜,但万一查出什么毛病来,你能轻而易举地挥一挥手,道声“再见”吗?对于那些有较好感情基础的新人来讲,婚检的功能只等同于一般性的体检,这种体检其实是经常做的,而婚检的结果对于他们是否领取结婚证并无特别意义。为了体现彼此间的信任,倒不如不婚检的好。如何提高婚检率?    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婚检意识   袁贤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社会要加大婚检宣传力度,使每一位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清楚地知道,不参加婚检可能导致不良后果,提高他们婚检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市民认识到婚检是自我健康保护的需要,同时消除人们对婚检的畏惧和不必要的顾虑。   卫生部门要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婚检的每一个环节,对婚检的项目、范围、内容、对象等要明确公布,让公众知情。把不应当结婚、因重大传染性不适宜结婚或对健康配偶要特别保护的疾病,以及有重大遗传倾向的遗传疾病向市民作广泛宣传。   建议将疾病预防和优生优育知识提前到高中阶段进行普及教育,并在初中的生理知识课程中增加一些婚育方面的内容。    政府应负担部分成本   黄程峰(中山IMC品牌工作室):个人认为,政府也应该付出一定的成本来支持婚检,如果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出生,当事人就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成本和精神成本;当个人承担不了时,就会转移到社会,需要加强医院、社会福利等相关机构设施的建设;更重要的是由于人口健康素质的降低,会更长时间地影响到一个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社会为此将付出相当高的成本。因此,作为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付出一定的成本来支持婚检,比如说免费婚检等。这是共同的风险,也是共同的责任,需要大家一齐努力。    让婚检更人性化   苏光伟:我们知道,结婚是公民一项合法权利。如今,公民独立人格已经不再受到单位或其他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实,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要求婚检的硬性规定,而新条例的实施和取消“强制性”条款符合《婚姻法》的实质精神,也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婚姻自由”的精神。   我个人认为,如果要婚检,除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四项必须检验外,其他各项仍然按照自愿原则,由新人自行进行选择,实现婚检的人性化服务。如此既可以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又能较好保证婚姻当事人双方与新生儿的健康,从合理性上讲,并没有不妥之处。   更好地解决婚检率过低的问题,要考虑到婚检程序、婚检质量、婚检费用来源等。比如通过婚检内容、程序的改进,让婚检过程更温馨、更私密。至于婚检在实行过程中异化为乱收费、刁难人等行为,需要在操作层面加以改进。对于婚检费用,应该考虑实行免费婚检等。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4日 作者:撰文/李洪涛 图表/吴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