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签订转让书,邮寄送达,公证送达,还可用公告形式。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
1.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公告通知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的情况。
4.通知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5.书面通知可以公证送达
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四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
1.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