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公示催告的程序无疑就是申请、法院受理、再进行公示催告,催告结束后再进行判决。当然前提是要符合公示催告条件。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况,请求法院为公示催告。
(2)法院就申请进行调査,决定是否进行公示催告。申请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法院进行公示催告。公告应以一定方式进行,一般载明:申请人、申请内容、持有票据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否则权利则丧失等等。
(4)作出决判。规定期内有人主张权利的,如他与丧失票据人无争执,公示程序即行结束。如争执不下或期内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则作出除权判决。即以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申请人即丧失票据者即可凭除权判决对于票据债务人行使权利。
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丧失的票据复印件包含正反面及所有背书、银行挂失/公示催告编号、票据存根、与上手的合作合同、上手出具的票据转让证明。
注意事项:
1、票据被盗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报案受理单、被盗证明(被盗证明上应写有票据时间、被盗的时间及地点)。
2、票据背书连续的仅需提供上手的票据转让证明、与上手的合作合同;票据背书不连续的需要提供票据前两手的合作合同、票据转让证明及100%保证金。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是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申请进行调査,决定是否进行公示催告、法院进行公示催告、作出判决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