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示催告流程是,失票人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公告事宜,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进入除权阶段,宣告票据无效,失票人向支付人申请支付。
法院公示催告流程是:
1.申请受理
失票人需持下列材料到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1)主体证明: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丢失票据的复印件,如有粘单,粘单的复印件也要提供;
(3)公示催告申请书;
(4)失票人与最近的上一手之间票据流转的基础法律关系证明(如买卖合同);
(5)如票据有背书人,所有背书人的书面说明;
(6)出票行或付款行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有的法院要求,可去出票行或者付款行直接办理)。
2.受理后法院向付款行和出票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
3.失票人缴费,法院办理公告事宜,在报刊上公告,公告期为60日。
4.如公告期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法院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由利害关系人向原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基层法院起诉。
5.如公告期满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失票人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进入除权阶段。
6.如接收除权判决申请书后,法院合议庭无异议,则作出除权判决书,宣告票据无效。
7.失票人按照除权判决书上规定的日期向支付人申请支付。
法院的公示催告查询的办法有:
1.在人民法院报上可以找到法院公示和公告。
2.搜索人民法院的网站,上面专门有公告查询的选项。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