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公安局 分局( 市公安局)


家庭暴力告诫书


公( )告诫字[ ]号



国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你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违反了《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规定,现依法对你告诫如下:


被告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





现查明(实施家庭暴力记录)




,以上事实有等证据证实。


根据《婚姻法》43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第45条以及《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你依法予以告诫,告诫后发现你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将对你依法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印)



家庭暴力告诫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告诫人:






告诫书一式四份,一份送施暴者、一份送受害者、一份送施暴者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备案、一份公安机关留存。


《宪 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刑 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


《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家庭暴力告诫笔录



执行告诫单位 告诫人


被告诫人


告诫内容:









告诫当事人家庭暴力行为已经侵害他人的行为,如











被告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