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不构成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构成该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