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被告提交书证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
申请人(原告):
被申请人(被告):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被告)向法院提交房屋装修施工资质证书和房屋装修设计资质证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 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在 bj人民法院审理,该纠纷房屋具体位于bj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号 ,经申请人调查得知,被申请人不具备房屋装修工程施工资质和房屋装修工程设计资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申请人(被告)不具备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证书和装修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则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承包专用合同》就是无效合同,被申请人取的申请人巨额装修设计费用就系非法,这也是关系到本案的合同效力问题的关键证据,被申请人(被告)有义务向法庭提交,以上证据在被申请人控制之下,申请人无法提供。据此,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特申请贵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交以上书证,请准予!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7年 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