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留给猫?法律怎保护?

今日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新闻中称:\\\"朱女士家里先前养了4只猫,不久前又收留了1只流浪猫。她对这5只猫恩宠有加,不但购置了猫笼、猫食,甚至立下遗嘱,要把自己的部分遗产留给它们。她为了给小猫们找“监护人”,写了委托书,和邻居、亲友等都打了招呼。”


在国外曾有把遗产留给宠物的先例,如今这位朱女士也打算学习一下\\\"前卫\\\"思想,打算为自己的宠物争得一点利益.那他的行为是否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呢?

博主有以下意见:

1\\\\猫作为宠物,在法律地位上属于财产性质,做为一个财产,其自然没有人格权,也不是法律上所谓的人的主体,因此其没有继承权,也没有获得遗赠的权利.

2\\\\假设,朱女士对猫的喜爱超过了人,并且该种超越已经赋予给猫以人的地位(当然现实中,理论中这都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此处仅为笔者的假设),那么猫作为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朱女士是可以立遗嘱把财产留给\\\"猫人\\\"的,但是猫是没有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依我继承法,猫与朱小姐的关系尚不属于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朱小姐给\\\"猫人\\\"的遗产应当为遗赠.

同时依据我国继承法,受人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两个月内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之规定,\\\"猫人\\\"须明确表明其接受朱小姐的遗赠,而这对于\\\"猫人\\\"来说应当是一个不可以完成的行为吧? 那么遗赠无效,\\\"猫人\\\"还是无法获得该遗产呀.

3\\\\ 最后一种方法:朱小姐将遗产留给人,但是呢要求接受遗产的人,必须用该财产来照顾她的猫,这在法律上倒是行得通的,问题是法律同时归定:对于这种财产,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的.我想除了有人与朱小姐一样爱的他的猫,恐怕是没有人会接受这种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