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不同点是,责任承担方面不同,与本企业交易方面不同,在竞业禁止方面不同。如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不同点是: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并未以明示列举的方式规定,因此,理论上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都可以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
找法网提醒您,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