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本案中双方的主要财产住宅、门市、车辆都在男方名下,且都是双方结婚后取得。杨某坚决认为张某没有分配的权利,所有的财产都是其个人财产,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太大,完全无法达成一致。

旷律师接受张某的委托后,仔细全面的分析了案情,然后精心收集和组织证据法院最后完全采纳我方的意见,将涉案的所有房产全部认定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