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受害人和家属会感到焦急、无措。那是因为当事人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在长期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过程中总结了一套处理程序,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到交警处索要事故认定书(很重要,因为会影响到受害者是否能够索赔成功或是按什么比例索赔)——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3天内提起复核,复核期间不可以起诉,否则复核程序就会中止——复核结束或不须复核的待治疗结束后(构成伤残的最好先进行一下伤残鉴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准备材料起诉(具体材料以非死亡事故为例:事故认定书;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对方的车辆保险单;本人身份证;医药费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伤残鉴定书;连续在城镇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农业户口人员需提供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证明以便按城镇水平计算伤残赔偿金,城镇户口的只需提供身份证;误工证明:内容大致为:##在##单位工作月平均工资约为##元,因发生交通事故自##日至##日未到单位上班,扣除薪金共##元;交通费发票、鉴定费发票、损失财产鉴定证明等以上所述材料为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所需材料,布排出特殊案情需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准备起诉状、证据目录后到管辖法院起诉。(提示:交通事故索赔时间限制为一年,切记勿超时诉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个案中须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