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与谈判有许多共同之处:
首先,双方目标明确,前者目标是结婚为目的,后者目标是达成协议.
其次,两者都讲条件.前者讲究门当户对,后者讲究利益均衡.
只不过相亲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需男女双方眉目之间有好感,即使没有恋爱那样的情怀,但至少在感情上不产生厌恶,否则相亲泡汤了.当然相亲的门当户对便含有理性的成份了,现实中也有感性突破理性的现象,比如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爱上妓女而抛弃王位,成了伟大爱情的佳话,不过严格说他们是自由恋爱而非相亲.
谈判,则是纯理性的东西,把利益权衡、利益最大化放在首要位置,也看不到感性的影子.
相亲有时曲折波折,商业谈判更是如此,律师必须严肃对待,因为这里有可能生成成千上亿的交易.相亲似乎没那么严峻,君不见多少相亲宿男宿女是百相不厌.
因此,律师确实要用智慧研究谈判的技巧.
经历谈判的律师首先要确定立场,提出有利已方的方案,然后在商確的过程中有条件让出我方的利益. 其次,让对方觉得达成的方案对对方也有利. 双盈互利是谈判的核心,律师不能成为交易的杀手.
当谈判双方对某一问题产生分歧时,律师的任务不是寸利必争,而是寻找利益均衡、利益对等的途径,否则真的会成为交易杀手,让谈判双方付出更惨重的代价.今晚谈判对方律师差点不幸成为这种角色.
律师不能混淆谈判与庭审的角色,误将庭审的针锋相对的辩才放在谈判中使用.
总之,需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朝着双方利益最大化努力!
今晚我们薛总对达成协议很满意,对对方说:今晚我们双方达成了婚事,以后是一家,需同舟共济.薛总在此将谈判与婚姻揉成一体了! 于2011年11月5日